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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應屆實習完成且通過今年教師資格考試者,領取特殊教育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名單與方式(依本校規定於110年8月提送申請資料者)

1.領證名單:請見附件
2.領證方式:
(1)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上班日之上午9點起至下午5點,逾期請恕不負責證書保管之責
(2)地點:本校公誠樓3樓G310室
(3)無法前來者可郵寄回郵信封(信封上請填好收件地址,收件人,並貼上44元郵票)由本校師培中心實習組寄回證書,已附回郵者近期會寄出
(4)欲委託他人領取請填寫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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