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完成109學年度第1學期半年教育實習者,第1-11批領取合格教師證書名單與領證須知(總共11批,請務必查看附件名單)
【領證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30日,上班日之上午9:00-至下午4:30,請儘快領取,逾期請恕不負責證書保管責任。
【領證方式】
(1)親領:領證時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健保卡等。
(2)郵寄:請郵寄貼好44元郵票、寫妥收件人和收送地址之A4回郵信封,並另附紙條說明您的實習類科與身分證字號,師培中心實習組收到後會將您教師證書寄出。
(3)委託他人:請轉知被委託人須配合學校防疫措施在門口登記後,持委託書(如附件)、被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健保卡等,前來公誠樓3樓G310室領證。
(4)提醒有加修另一類科教育學程者,可至師培中心網頁\教育學程組\課務\加另一類科與加註專長\本校規定和加另一類科,閱讀申請規定與訊息公告。
【領證方式】
(1)親領:領證時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健保卡等。
(2)郵寄:請郵寄貼好44元郵票、寫妥收件人和收送地址之A4回郵信封,並另附紙條說明您的實習類科與身分證字號,師培中心實習組收到後會將您教師證書寄出。
(3)委託他人:請轉知被委託人須配合學校防疫措施在門口登記後,持委託書(如附件)、被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健保卡等,前來公誠樓3樓G310室領證。
(4)提醒有加修另一類科教育學程者,可至師培中心網頁\教育學程組\課務\加另一類科與加註專長\本校規定和加另一類科,閱讀申請規定與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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