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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費生申請畢業審查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費生申請畢業審查注意事項

一、對象:預計於113年分發之公費生(即行政契約受領公費至112年6月者)。

二、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辦理(https://forms.gle/pBUvVqM82hLW3Pms7)。

四、申請流程:點選網址Google表單,填寫相關資料後,上傳應繳交文件之電子檔。

五、電子檔上傳原則:請掃描或拍照下列應繳交文件後,整併為1個檔案,格式為PDF檔,檔案上限為10MB,檔案名稱為:學號+姓名。(範例:U10901001+王小美)

六、應繳交文件:

(一)臺北市立大學公費生畢業離校各項目檢核表。(附件1)

(二)臺北市立大學公費生輔導檢核項目證明表(附件2)、及下列佐證資料

1.  歷年成績單影本:請標示受領公費學期之學期成績、操行成績及服務學習成績。

2.  教學基本能力證書影本:請標示學年度,受領公費滿1學年度就具備1項證書,以此類推。

3.  英語檢定證書影本:原住民或離島生A2、一般生B1、英語系公費生B2、培育條件為加註英語專長者B2。

4.  原住民語言能力證書影本:請提供證書而非成績單。

5.  弱勢服務、研習時數、見習時數及原住民部落服務實習影本:提供檢核表(附件3-5)並標示年度,若因疫情影響致未能完成時數,請檢具相關證明。大學生服務學習課程證明以成績單影本採認,碩博班同學請至實地學習系統下載服務學習時數完成證明作為採認。

6.  教學演示評分表影本:至少有三位委員簽名通過之評分總表。

(三)受領師資培育公費行政契約書影本

七、申請並上傳資料完成後,將由本中心職涯組、學程組、企劃組分別審查,離校前可自行至校務系統查詢公費生畢業資格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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