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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實習成果發表評選實施計畫

參加對象:113年8月至114年1月教育實習學生。
辦理方式:
實習指導教授遴選組內1名學生將書面檔案1本,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送交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實習與輔導組參加初選(郵寄以郵戳為憑)。
詳細及參賽檔案格式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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