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3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園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公告(A班)
一、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3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園身心障礙組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如附件。
二、招生試務重要日程表摘錄(簡章第1頁)
- 報名:114年1月22日(三)至2月24日(一)止。
- 繳費:114年1月22日(三)上午9時至2月24日(一)下午3時30分止。
- 公告筆試試場:114年3月18日(二)。
- 筆試:114年3月22日(六)。
- 寄發成績單:114年4月11日(五)。
- 公告錄取榜單:114年4月24日(四)。
- 報到:114年4月28日。
- 開始上課:114年5月10日(六)。
三、招生人數:1班,50人為原則(報考人數未達15人時,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四、招生對象(報考資格):具學士學歷及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具幼兒園師資類科為優先)者。
五、招生方式
- 本學分班採書面審查及筆試甄試入學。書面審查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
- 若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人數在15人以上未達25人時,取消筆試考試,逕以書面審查成績占100%甄試入學。並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網址:https://cte.utaipei.edu.tw/。
六、報名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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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填寫報名資料:請於114年1月22日(星期三)9時起至114年2月24日(星期一)17時前至【報名網址(尚未開放)】操作,填寫相關資料後,線上送出。
-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200元整。
-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 繳交證件:
- 報名表(如附件1)。繳交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2張(非一式者不得報考,相片背面書寫姓名,請自行粘貼報名表及准考證之相片欄位)。
- 學士學位證書影本:(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或加蓋私章)
- 退費申請書(附件4)。如各班報名人數未達 15 人時,本校保留不招生之權利,
- 如不招生時考生可選擇辦理退費,選擇辦理退費者,所繳交之報名費依本簡章第6條第6項之退費規定,扣除行政處理費新臺幣200 元整,其報名所繳交之證件如數發還。請考生務必填寫。
- 寄准考證及成績單專用信封,共2個(15K 直式白色標準信封,正面請自行以正楷書寫報名者姓名、收件地址、郵遞區號,請自行貼足新臺幣 36 元之掛號郵資)。
- 書面資料審查冊封面(附件8)。
- 將報名資料依順序排列,並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右上角,裝入 B4 規格之信封袋繳交(需貼上附件7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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