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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育實習成果發表評選實施計畫

參加對象:1142月至7月教育實習學生

辦理方式:

一、實習指導教授遴選組內1名學生將書面檔案1本,於114620(星期五)送交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實習與輔導組參加初選(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參加校內初選檔案格式,請依附件「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實習學生績優檔案校內評選資料檢核表」製作報告1本,可採書面膠裝或以檔案夾呈現。

【詳細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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