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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本(109-1)學期「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歡迎本校師資生踴躍申請!

本學期「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歡迎本校師資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申辦要點」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目前在學之本校大學部師資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恩恩須達八十分以上,或全班成績排名30%以上;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三)本學期未享有本校其他獎助學金或公費待遇者。包含:教育部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其他本校公告之校內外獎助學金(如:校友老師之獎學金、各民間機構社團提供本校定額之獎學金等)等。

三、申請者家境需特別協助者將優先錄取。請自行於備審資料中提交正式佐證文件。

四、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及備審資料(含500字以上自傳乙份,及在學期間各項優秀表現與經歷等),如附件一。

(二)前一學期正式成績單各乙份(含操行成績、班級排名,須學校證明印鑑)。

(三)其他佐證資料文件。如本學期為大一新生,請檢附大學入學考試成績單(含:大學學測,或大學指考)及高中三年級下學級成績單。

(四)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切結書,如附件二。

五、申請方式:

(一)網路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8b1drvX2QA2Lv4fo9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以利初審後轉送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進行複審。(三)寄件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公誠樓3樓309室」,信封請註明「申請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獎助學金」。

六、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五)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超過時間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本學期辦理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五)下午5時止。

(二)由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於109年11月底前完成初審(不公布審查結果);由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於11月底前完成複審。

(三)結果公告:109年11月底前,公告於本網頁及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網頁(http://tmueaa.blogspot.tw)。

(四)獎金頒發:獲獎人須配合出席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於期末所辦理之頒獎活動儀式接受頒獎。詳細日期及資訊另行公告。

八、餘請自行下載參閱「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申辦要點」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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