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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獎學金甄選】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簡章公告,歡迎符合資格之師資生報名。

臺北市立大學

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簡章

 

  • 依據
  •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
  • 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作業要點。
  • 名額
  • 教育部依各該師資類科師資培育評鑑結果為通過之師資生數及各該師資類科前一年教師資格檢定通過率情形,每學年依比率核給名額,113學年度核定名額(含一般師資生、雙語師資生及本土語師資生),俟教育部函知本校後,另行公告。
  • 符合甄選資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學生優先,其所占名額以總核定名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錄取。
  • 報名資格
  • 申請資格:大學部及碩士班(不含在職專班、公費生)尚未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學程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師資生,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提出申請:
      • 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應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總平均達80分以上。
      • 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四條規定者,不得申請甄選本獎學金,如經甄選錄取者則取消受獎生資格。
      • 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 凡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區域弱勢等條件者,請提出證明文件。
  • 若有意願優先錄取外加名額需在報名系統與紙本申請表上確實勾選:
  1. 雙語師資生組別需已申請加註雙語次專長身分或已修習過至少一門雙語相關課程。
  2. 本土語師資生組別則需已申請或修習過至少一門本土語(如原住民語等)相關課程。
  • 報名程序及時間
  • 網路系統填寫報名、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及上傳資料。
  • 報名方式:
  1. 申請表。
  2. 自傳、讀書計畫及綜合表現。
  3. 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資料。
  4. 申請次專長或修課相關表單(欲優先錄取雙語或本土語師資生組須附)
  5. 經濟或區域弱勢證明資料(若相關身分學生須附)
  6. 上傳師資生潛能測驗系統完成證明文件。
      • 有任何問題請洽師培中心張小姐,電話(02)23113040分機8322
  •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519() 下午17時止。請務必於受理時間內完成前開報名程序,逾期或上傳資料不全,恕無法受理。
  • 甄選程序
  • 資格審查
  • 具備報名資格且尚未修畢教育學程學分。
  • 完成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
  • 書面審查
  • 自傳、讀書計畫及綜合表現,請參考報名表附件13
  • 參加面試資格:資格檢核通過者,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進行面試。面試名額以本次預定錄取名額之至多23倍人數為限。
  • 114529()公告面試名單及試場資訊於本中心網站。
  • 面試
  • 日期:於11469()進行。
  • 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於學校首頁及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站。

  • 成績計算方式
  • 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項目

面試

書面審查

佔總分

50

50%

同分參酌順序

1

2

  • 各項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 本次甄選如受疫情影響或其他不可抗力 之因素,本中心將依據相關規定調整報名、測驗及成績計算方式。
  • 錄取方式
  • 報名資料不齊全、任一項缺考、0分者,不予錄取。
  • 以總成績分數高低依志願序錄取,如2人以上總成績分數且志願序相同,則以具弱勢身分者優先錄取,餘依「同分參酌順序」之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該具備外加名額但該組別名額已滿,後續錄取者則無條件以一般師資生為錄取組別。
  • 本項甄選不受理成績複查。未依規定參與所有應考、提交資料者,則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及提出救濟。
  • 本次甄選正、備取生錄取名單陳請校長核可後於1147月底前公告。

 

考試重要日程表

日期

項目

備註

1145

公告簡章

簡章公告於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請自行下載使用。

即日起至

114519(星期一)

17:00

繳件報名

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114529(星期四)

公告面試名單及試場資訊

  1. 資格檢核通過者始得參加書面審查及面試。
  2. 如有變動依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公告為主。

11469(星期一)

面試

面試相關事宜依網頁公告為主。

1147月中

公告甄選結果

報到與遞補

  1. 俟教育部函告本校114學年度師培獎學金員額後,公告甄選結果於本校師培中心網頁。
  2. 正取生及備取生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若有正取生未於時間內報到將依規定遞補。

1147月底前

公告錄取名單

報到完成後錄取名單經校長核可後公告。

※以上為甄選考試重要日程表,各項目詳細流程請參閱甄選簡章內容。

※本簡章所訂甄選辦理方式,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事項、教育部通報及本校校園安全傳染病防治會議決議事項辦理,視疫情狀況適時調整,請隨時留意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公告。
 

  • 本中心保留變更、終止或調整本活動內容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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