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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學分班-報考資格 Q&A】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教師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學分班報考資格 Q&A(持續更新中)

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教師加註特殊教育次專長學分班常見問答Q&A (持續更新中)

📌 快速連結


❓【報考資格】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報考?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現職需為幼兒園專任教師、園長/園主任/中心主任、教保員或代理教師,且符合以下資格:

  • 【第1類】縣市政府薦送參與之教師資格與說明如下:

    • 申請條件:

  1. 任職於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或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2. 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且實際任職年資累計3學年(或3年)以上
  3. 所服務班級(或擔任主管職務之教保機構),近5年內曾有連續2年安置經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之特殊教育幼兒
  • 符合人員類別包含:

    1. 編制內按月支領薪資之合格幼教專任教師

    2. 園長/園主任/中心主任

    3. 教保員

  • 年資計算說明:

  1. 累計3學年(或3年)即可,無須連續,包含3個月以上長期聘期,惟不含短期年資。

  2. 年資採計至學分班課程開始前

  • 第2類本校自行招生,招生階段對象及順序如下(第二類人員報考資格如條件相同,則按報名收件次序錄取):

    • 報考順位如下:

    1. 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具教師資格之園長/園主任/中心主任

    2. 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具教師資格之教保員

    3. 準公共幼兒園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或具教師資格之園長

    4. 私立幼兒園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合格專任教師或具教師資格之園長

    5. 教保服務機構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 共同資格要求

  1. 須具幼兒園教師資格

  2. 任職年資累計滿3學年(或3年)以上

  3. 任教班級或擔任主管之教保機構,近5年內曾連續2年安置經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通過之特殊教育幼兒者,優先錄取。


❓【報考文件】若原服務學校/園所已停辦,如何提供在職(服務)證明?

✅ 請依下列方式處理:

  • 聯繫當時的校長或分校主任

  • 若無法取得,可請教務主任、學務主任或其他相關人員簽署證明

  • 並於證明文件中簡要說明學校停辦情形與服務狀況


❓【服務年資】如何計算一學期的服務年資?

✅ 以招生簡章公告基準日為主,累積滿 3 學年之現職教師,並應由服務機關出具正式年資證明及相關佐證文件。

✅ 同一學期內若有重複任職期間,不得重複計入。

✅ 服務證明應明確載明每段任職期間之起迄年月日,以利年資審查與計算。


❓【服務年資】私幼教師需提供哪些年資證明?

✅ 須由任職幼兒園出具在職證明,並檢附勞保投保證明或相關薪資佐證。


❓【優先錄取】有哪些情況可以優先錄取

✅ 依教育部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則可優先錄取:

  1. 如有連續安置特殊教育幼兒或其他依簡章公告之加分項目,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2. 並由服務單位出具正本或影本佐證,需依規定隱匿幼兒個資。


❓【報名方式與期限】我該怎麼報名?截止日是什麼時候?

✅ 採「網路線上報名 + 郵寄紙本資料」。

  • 報名期間:114年7月24日(四)至8月11日(一)止

  • 郵寄報名資料請使用【附件6-招生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封封面。


❓【課程資訊】上課地點與時間如何安排?

✅ 上課地點為本校博愛校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 課程原則為:

  • 學期間假日上課(實體課程)

  • 學期間平日夜間(線上課程)

  • 寒暑假假日上課(實體課程)

⚠️ 為配合教學進度與師資安排,本校將依實際授課需要,保留調整課程內容、授課方式及時間之權利,請學員密切留意通知。


❓【遠距課程】是否有遠距課程?

✅ 有,依課程性質規劃,最多可有總學分1/2以內課程採遠距方式授課。


❓【修業年限與學分】本學分班修業年限與修課學分為何?

✅ 修業年限為1學年(2學期),需修滿12(修課總時數 216 小時)。


❓【請假流程】未來上課期間如果我要請假該怎麼做?

✅ 本班請假事宜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請假規則辦法》辦理,請假類型、申請程序與相關規範請詳閱該辦法內容。

✅ 每堂課程皆實施上、下午各一次簽到請務必依規定向隨班助教簽到,學員如需請假,須依下列流程辦理:

  1. 請假申請方式:請填寫「學員請假暨銷曠申請表」(附件提供),並於課堂前取得授課教師簽名同意,繳交紙本申請書至師培中心彙辦。

  2. 臨時事故或病假如因突發事件(如病假)無法事先請假,請於下次上課時補辦請假手續,說明原因並完成簽核。

  3. 缺課限制:每門課程請假(含公假、病假)與實際缺課時數,不得超過該科目授課時數的三分之一,否則該課程將不予認列成績。(例如:3學分課程的總授課時數為54小時,請假最多不得超過18小時)

  4. 無補課機制:為保障課程品質,若缺課將不另行安排補課,請學員妥善規劃時間並全程參與,確保順利修畢學分。

📌 提醒您:請特別留意上課時間安排,並依規定完成簽到與請假程序,以保障自身學習權益與修課資格。


❓【缺課處理】未請假缺席會怎麼處理?

✅ 未依程序請假者將視為曠課;若未請假且未參加考試,該科成績將以零分計算

如因病或特殊事故經核准請假者,得申請補考


❓【學分抵免】曾於師資培育大學修過教育課程,可否申請抵免?

✅ 可申請抵免,規則如下:

  1. 原則上僅限於抵免10年內修習之課程;但若提出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教職或進修等之證明並師資培育中心及相關學系審查同意採認者,可突破10年限制(本校審查原則須檢附當年課程綱要以及歷年成績單佐證才可進行審查)

  2. ⚠️ 於報名時提出,抵免審查需一次辦理。

  3. 詳細學分抵免事項請參閱附件7。

  4. 抵免課程需:

    • 成績須達70分以上

    • 開課學系(師培中心)審核通過

    • 於報名時檢附【附件5-學分抵免申請表】、課程綱要(若非本校開課)與歷年成績單正本申請抵免。

    • 📌 注意:教育實踐課程「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施」及「幼兒園融合教育班級實務」不得抵免


❓【學分修畢】若無法配合上課時間,還能如期修畢嗎?

⚠️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配合本校課程時程安排,將無法保證如期修畢學分。請審慎評估時間安排與學習規劃。


❓【學費與補助】報名費與學分費怎麼計算?是否有補助?

  • ✅ 錄取本班學員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教師證加註次專長】修完課程後的下一步是什麼?

修畢本學分班課程由本校協助申請教師證註記特殊教育次專長,並核發「修畢在職教師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次專長學分證明」。(詳如簡章第9頁)


❓【其他補充】我還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如果資格不符可以退費嗎?

✅ 報名文件包含:報名表、照片、學歷證明、在職證明、工作年資證明書、總服務年資一覽表、特殊教育幼生近二年 IEP 計畫封面影本或安置證明文件、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成績單信封等

✅ 本班恕不提供住宿,請學員自理。(依教育部規定,如學員設籍地為花東地區與離島地區者,可另外申請教師進修交通費補助與住宿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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