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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類高中階段分團工作計畫」誠徵專案助理一名

【徵才公告】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類高中階段分團工作計畫」
誠徵專案助理一名

  • 職務名稱:專案助理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辦公室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聯絡窗口:阮琳 專任助理
  • 電子信箱:linda0614@go.utaipei.edu.tw
  • 工作內容:
  • 執行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類高中階段分團工作計畫」、會議記錄與報告撰寫,並依計畫期程辦理各項庶務事務。
  • 辦理計畫內各項會議、資料庫處理與問卷調查等相關事項。
  • 協助校內文書作業與經費申請、核銷、採購等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學位。
  • 熟稔基本文書處理軟體(如Word、Powerpoint、CANVA、Excel等),及具備運用數位科技進行美編等能力。
  • 具統計處理(如SPSS等)、特殊教育或職業教育實務經驗者尤佳。
  • 積極負責、樂於服務、肯學習且能配合團隊執行工作者。
  • 工作時間:彈性上班時間為8:00至9:00;彈性下班時間為17:00至18:00,周休二日,如有依業務調整加班者可擇日核實補休。
  • 工作待遇及福利:薪資依工作經歷並比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表」計算(碩士級41,370元/月、學士級36,174元/月),含勞健保、年終獎金1.5個月(年終獎金須有銜接115學年度工作計畫至12月31日者才可依在職月份比例領取)。
  • 僱用期間:本計畫至115年7月31日止,專任助理自115年1月1日起,經通過試用期一個月後,通過考核者續聘至115年7月31日止;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計畫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 應徵方式:
  • 有意者請於即日起至114年12月5日(五)前將下列應徵資料以mail方式寄至linda0614@go.utaipei.edu.tw信箱,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地方政府身心障礙教育類高中階段分團工作計畫」專案助理-姓名】。
  1. 履歷表(務必留下電話方便聯繫)。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電子檔。
  3. 自傳與經歷。
  4. 其他相關能力證明。
  • 應徵資料採隨到隨審,審核通過者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如有任何應徵相關問題請以e-mail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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