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師資生預先申請半年教育實習說明會
參加對象:預計通過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後,於116年8月1日至117年1月31日或117年2月1日至7月31日進行教育實習之大四師資生、非應屆畢業師資生。
說明:
(一)師資生預先申請教育實習後,須待通過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後始能進行教育實習,如有未通過或因故無法教育實習者,須辦理中止教育實習。
(二)說明會時間為115年10月16日、10月20日、10月21日,詳細請見附件實施計畫。共三場,每場內容相同,請任擇一場參加;每場簽到連結將置於線上對話框,如欲採認「師資生教育知能檢核項目證明表(小黃卡)之師培中心所辦理各項說明會」,請於活動結束2週內至實習組,逾時請恕無法認證。
(三)說明會簡報請於活動三天前下載,至學校網頁/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相關業務/表格下載/半年實習表格/實習學生/申請116學年度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表格和說明。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