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學期「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歡迎本校師資生踴躍申請!
112-1學期「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歡迎本校師資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申辦要點」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應符合以下三項資格,若申請者家境需特別協助者將優先錄取,請自行於備審資料中提交正式佐證文件。
(一)目前在學之本校大學部師資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或全班成績排名30%以上;操行成績須達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三)本學期未享有本校其他獎助學金或公費待遇者。包含:教育部師資培育獎學金、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其他本校公告之校內外獎助學金(如:校友老師之獎學金、各民間機構社團提供本校定額之獎學金等)。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及備審資料(含500字以上自傳1份,及在學期間各項優秀表現與經歷等),如附件一。
(二)前一學期正式成績單1份(含操行成績、班級排名,須學校證明印鑑)。
(三)其他佐證資料文件。如本學期為大一新生,請檢附大學入學考試成績單(含:大學學測,或大學指考)及高中三年級下學級成績單;
(四)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切結書,如附件二。
四、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限內完成以下二項作業:
(一)上網報名,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yATK9cRAyRDh7TJa6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職涯發展組」,以利進行初審後轉送「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進行複審。寄件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公誠樓3樓309室,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獎助學金」。
五、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二)中午12時止,以郵戳為憑,超過時間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六、本學期辦理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二)中午12時止。
(二)由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於112年11月中完成初審(不公布審查結果);另由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11月底前完成複審。
(三)結果公告:112年12月底前,公告於本中心網頁及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網頁(http://tmueaa.blogspot.tw)。
(四)獎金頒發:獲獎人須配合出席「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於本學期末所辦理之頒獎儀式接受頒獎。(詳細日期及資訊另行公告)
七、餘請自行下載參閱「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友會學生獎助學金申辦要點」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