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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輔導專長學分班-報名表單】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輔導領域專長27學分班(114.5.5公告)

【報名】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輔導領域專長27學分班

一、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輔導領域專長27學分班簡章如附件。

二、招生試務重要日程表摘錄(簡章第3頁)

  • 報名:114年5月5日(一)至5月23日(五)止。
  • 公告錄取榜單:114年6月10日(一)。
  • 開始上課:114年7月10日(四)。

三、招生人數:1班,40人為原則(報考人數未達15人時,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四、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1. 教育部提供本校之縣市政府薦送名單優先錄取。
  2.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3. 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持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參加者,於修畢學分班課程及規定條件,並符合本校加科登記規定者,取得該修習專長之教師證書;而持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教師證書參加者,係於上開特教教師證書加註該修習專長,非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

五、招生方式

  • 本課程採網路報名及上傳證明文件方式受理申請,報名截止後進行資格審核。

六、報名步驟:

  1. 線上填寫報名資料:請於114年5月5日(星期五)9時起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17時前至 報名表單 操作,填寫相關資料後,線上送出。
  2.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以掃描檔上傳報名系統,且將正本紙本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繳交證件:
  • 教育部提供之各縣市薦送名單:請提供在職證明(1個月內)與最高學歷證書
  •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請提供最高學歷證書與一般合格教師證
  • 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請提供最高學歷證書與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

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FjkRWmZCEHLW28i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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