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專班-報名表單】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114.5.12公告)
【報名】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
一、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簡章如附件。
二、招生試務重要日程表摘錄(簡章第2頁)
- 報名期間:114年5月14日(三) 至 6月2日(一)止
- 繳費期間:114年 5月14日(三) 上午9時 至 6月2日(一) 下午3時30分
- 筆試試場公告:114年7月14日(一)
- 筆試日期:114年7月20日(日)
- 成績單寄發:114年7月25日(五)
- 錄取榜單公告:114年8月5日(二)
- 報到日期:114年9月1日(一) 至 9月5日(五)
- 課程開始:114年9月8日(一)
三、招生人數:1班,50人為原則(報考人數未達30人時,本校保留不招生權利)。
四、招生對象(報考資格):(一)、(二)、(三)皆須符合
(一) 工作資歷(擇一)
- 現職正式人員:
(1) 於民國104年1月31日前即在政府立案之幼兒園任教,並持續在職。
(2) 須具專任身分並按月支領薪資(需附相關證明文件)。 - 現職園長/教保員:
(1) 曾於幼兒園、社區、部落或職場互助教保中心擔任教保服務滿3年。
(2) 須具專任身分並按月支領薪資(需附證明)。
(二) 學歷資格(擇一)
- 具大學畢業學歷。
- 專科或高中(職)畢業,且取得大學學籍,已修畢32學分以上普通課程。
(三) 教保專業背景資格(擇一)
- 102年7月31日前入學者,畢業於國內外專科以上幼教或幼保相關科系,或具該系輔系證書(依舊法認定)。
- 102年8月1日後入學者,須畢業於經主管機關認可的幼教/幼保相關系所或學分學程,且已修畢教保專業課程。
五、招生方式
- 本幼教專班採 筆試甄試入學,筆試成績占 100%。
六、報名步驟:
- 線上填寫報名資料:請於114年5月14日(星期三) 9時起至6月2日(星期一)17時前至 報名表單 操作,填寫相關資料後,線上送出。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以掃描檔上傳報名系統,且將正本紙本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繳交證件:
- 報名表(如附表1)
- 請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報名表背面。
- 繳交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照片背面請寫姓名,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相片欄。
- 在職(服務)證明書(如附表2)
- 須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複核。
- 若任職過不同園所,請分別檢附前任及現任幼兒園之在職證明。
- 專任待遇證明文件(擇一提供)
- 114年1至5月任一月份之薪資單(須加蓋幼兒園章)
- 幼兒園開立之薪資證明
- 勞保投保明細。
- 學歷證明文件(擇一,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 學士學位證書影本。
- 若為專科/高中(職)畢業,請附:(1) 畢業證書影本、(2) 有效大學學生證影本、(3) 修畢普通課程32學分以上之成績單正本。
- 退費申請書(如附表3)
- 若報名人數未達30人,本校保留不招生權利。
- 不招生時,考生可選擇退費或轉介。選擇退費者,報名費將依簡章第5條第5項規定辦理,扣除行政處理費新台幣200元,其餘如數退還。請務必填寫本申請書。
- 信封2個(15K直式白色標準信封)
- 請於正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完整收件地址、郵遞區號。
- 每個信封請貼足新台幣36元掛號郵資,將用於寄送准考證及成績單。
- 資料裝訂與封裝
- 請依以上順序排列所有報名資料,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 全部資料請裝入B4規格信封袋,並於封面貼上附表8報名專用封面。
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QxFsE8dhkLo8Ejo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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