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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實習成果發表評選實施計畫(含評選資料檢核說明)

參加對象:115年8月至116年1月教育實習學生(以下稱學生)。

辦理方式:

  • 實習指導教授遴選組內1名學生將書面檔案1本,於115年12月21日(星期一)送交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師培實習與輔導組參加初選(郵寄以郵戳為憑)。

註:實習指導教授的實習學生人數達5名以上,可遴選1~2名學生參加。參加評選學生需有製作成果簡報上台發表之心理準備。

  • 參加校內初選檔案格式,請依附件「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實習學生績優檔案校內評選資料檢核表」製作報告1本,可採書面膠裝或以檔案夾呈現。
  • 校內初選獲獎名單預計116年1月5日(星期二)公告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頁,榮獲「實習表現卓越獎」學生須製作成果簡報,於1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點實習學生返校集中輔導座談上台發表8分鐘,現場將由校外評審委員進行複選和講評,並從中遴選「實習表現特優獎」。

註:欲查詢初選成績者請於116年1月6日(星期三)填寫「教育實習檔案評選成績複查申請表」送交本中心師資實習與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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