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 師資培育歷程

 

Q1-1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

Ans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前,依師資培育法所接受之各項課程,包括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

一、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

二、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

參照本中心網頁https://cte.utaipei.edu.tw/index.php,相關法規中央相關法規「師資培育法」詳見說明

 

 

Q 1-2. 依現行師資培育法之規定,本校學生如何才能成為合格教師?

Ans

本校學生成為合格學校教師之歷程如下︰

一、10721日起開始修習之師資生,依新制。

二、107131日以前取得資格之師資生,依舊制。惟過渡期內,可選擇舊制或新制,過渡期說明如下:

() 未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於113131日止,得適用舊法規定,得申請先修習教育實習課程,再考試;過渡期滿後,統一適用新制,先考試後實習。

() 已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於117131日止,得適用舊法規定,考試通過後取得教師證書;如過渡期間內考試未通過,統一適用新制,考試通過後須重新實習。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