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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師資生教學增能活動補助經費申請表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6月3日止。
二、補助原則
(一) 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每學期每一門課程,限本校師培課程(含師培導師課程),至多申請講座鐘點費2小時。
(二) 於本計畫辦理期間均可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表請於活動2周前逕送本中心教育學程組,逾期不予受理。
(三) 敬請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檢附鐘點費領據、活動記錄表(含照片說明)、講師簽到表、學生簽到表及滿意度調查統計表送師培中心,俾以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三、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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