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115年7月21日修正發布並自115年7月31日施行
一、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專員,電話:(02)7736-5536。
相關連結一: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7186&log=detailLog
相關連結二:(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新聞稿)教育部精進公費師資制度 打造更穩定、具彈性的師資培育機制 https://reurl.cc/901vLn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