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註次專長】115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教師申請教師證加註情緒與行為需求次專長開始受理(11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止,上班日9時至17時)
一、申請流程
- 線上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月20日17時止。
- 紙本繳交申請時間:11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止,上班日9時至17時,逾時或非受理申請期間恕不受理。
- 申請方式:請備妥檢附文件送至師培中心。
二、申請檢附文件:請檢附以下文件與佐證資料:
- 步驟一:線上申請
- 填寫線上申請表(自公告日起):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WYUw-AFaBBLt4TsRAjC7gzkBVrMP3MNXW61CVdDxlfMDvUQ/viewform
- 上傳繳交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脫帽背景素面照片電子檔(檔名為:名字及身分證字號.jpg)。
- 步驟二:紙本繳件(11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
- 教師證書申請書(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附件2)。
- 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發證日期於107年10月16日以前,提供教師證書影本。發證日期於107年10月16日以後,提供教師證書正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
- 「次專長課程認定證明書及次專長學分表」影本。
- 在職證明書正本。
- 每份申請表須繳交工本費新臺幣5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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