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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115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簡章公告,歡迎本校師資生報名。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1223日臺教師()字第1140131919號函辦理

二、計畫說明:為落實十二年國教並推動精緻師資培育素養,檢核國小師資生修習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含國語、數學、自然、社會領域)之學習成效,俾利師資培育大學調整課程設計及提供增能課程,並鼓勵現職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精進教學知能,以及開放各縣市教師甄試參採本評量結果,特辦理旨揭評量。

三、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11511日(星期四)中午12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評量期程及報名資格簡要說明如下:

() 115年度計辦理3梯次評量:

  1. 第一梯次受理網路報名期間自11516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至11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評量日期為11537日至15日。
  2. 第二梯次受理網路報名期間自115428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至5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評量日期為11566日至7日。
  3. 第三梯次受理網路報名期間自11599日(星期三)上午830分至91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評量日期為1151114日至22日。

() 報考資格分為下列六類:

  1. 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2. 第二類:為符合學科知能相關培育條件之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師資類科公費生。
  3. 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4. 第四類:
  1. 已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教師證書者 (舊制)
  2. 已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教師證書者(新制)
  1. 第五類:
  1. 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
  2. 已取得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1. 第六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含特殊教育國民小學階段)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之在學生。

() 115年本評量簡章修正項目摘錄重點請詳閱簡章。

() 旨揭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除報考資格第一類及第二類之錄取順位位階相同,皆為最優先錄取外,其餘依第三類至第六類之順位序錄取。

() 115年度本評量不收取報名費用。

() 本評量結果將提供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及轄屬國民小學辦理教師甄選時參採使用,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並請於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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